关于举办全国殡葬管理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第2期)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2

民培〔2023〕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殡葬行业现代化发展,提升殡葬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满足群众多元化的殡葬服务需求。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3〕4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在北京市举办“全国殡葬管理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第2期)”,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1月27日(下午报到)—12月2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燕郊校区

地址:北京东燕郊燕灵路2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务骨干;殡仪馆、公墓和殡葬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社会企业、服务机构单位负责人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为提升培训效果,本期班将聚焦“优化殡葬服务成本提升客户服务体验:现代殡葬机遇与挑战”主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培训内容为:关于殡葬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现代殡葬服务文化与礼仪;科技驱动下的殡葬服务创新与优化;殡葬服务标准化的建立与实施;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与用户满意度:强化沟通技巧与投诉处理;殡葬服务团队建设与协作能力提升;万安公墓(李大钊烈士陵园)、北京市东郊殡仪馆实地教学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0日8:00—11月24日16:00

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会务组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培训班结束后统一开具正式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网站报名成功后进入学习中心-立即学习-公告简报-群二维码),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李老师 安老师

联系电话: 010-80206804、13466636715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