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养老院院长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第1期的通知

来源: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20

民培〔2022〕2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2〕4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11月上旬在山东省临沂市“全国养老院院长能力提升示范培训班第1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养老机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纠纷的处理、适老化改造与设计、后疫情时代-一养老服务机构面临的挑战与机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理技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介绍、现场教学:养老机构案例分享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相关业务司局领导或直属事业单位专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副院长、副主任,北京中民福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业律师、副经理、副教授,中国健康养老集团研究院院长、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宜居养生委员会主任,湖南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沙市标准化协会专家、首届湖南省长沙市及湘潭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山东省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2年11月7日(下午报到)—11月11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山东省临沂市鲁商知春湖温泉酒店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206国道与御汤街交汇处西南80米。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省级、地市级、县级养老机构院长、副院长、负责人;居家社区养老机构等主任、副主任、负责人,共100人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10月18日8:00—11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搜索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统一在线报名,完善报名信息后通过支付宝在线支付完成报名(培训班开班后培训费可在学习中心订单中自行申请电子发票,如其他缴费方式可电话咨询)。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及时沟通,请在报名缴费后,扫二维码直接进群。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酒店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培训班结束后由酒店开具正式发票。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管理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二)疫情防控

1.参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训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2.请参训学员自备消毒用品及口罩,培训期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有发烧、感冒、咳嗽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

3.请参训学员及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和培训举办地区的疫情情况并合理规划行程,学员在报到时需提交《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根据国内疫情变化,如培训举办地区出现疫情,培训班将延期或取消。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韩老师、袁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5、18611285767

临沂市养老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庄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9-7202006、13953909923

酒店食宿:陈鑫 15053995051(微信同步)

附件:

1.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2.乘车路线说明.docx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