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

民培〔2019〕33号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民政会议关于“坚持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管理,规范引导社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按照《2019年民政部培训计划》(民办发〔2019〕15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拟于2019年12月举办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具体方案如下:

一、 核心课程

本期培训班拟围绕新时代、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工作相关政策、理论和实务能力提升开设课程。主要课程包括,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政策解析、社会组织管理人员领导力提升、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及税收策划、社会组织法律风险防范、社会组织人力资源管理等,传授最新的社会组织工作相关政策、理论、实务和进展。

二、培训安排

(一)  培训时间

2019年12月16日(周一)-12月20日(周五),12月16日为报到日,12月20日为返程日,报到日晚上19:00-21:00安排破冰课程,返程日不安排课程,报到时间为16日8:00-18:00。

(二)  参训对象

全国性社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  报名时间与方式

1.参训人员须在12月16日之前,登陆中国民政培训网(民政部培训中心)网址:http://pxzx.bcsa.edu.cn。按照通知时间,点击“在线报名”统一报名。

2.电话报名,按照通知后面所附联系人的号码,进行电话报名。

3.扫描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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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报名方式只选择一种,请勿重复报名)

(四)  招生人数

本期培训班计划招收人数60人。

(五)  培训费用及收缴

培训费用及收缴: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费在学员报到时统一现场收取,可使用支付宝(微信暂不支持)、刷公务卡、现金支付。

(六)  培训结业

学员在完成所有课程内容,在培训期间遵守纪律,达到考勤要求,并经考核通过,由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地点

民政部培训中心(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八)其他事项

参训学员政治面貌如果是中共党员,在培训期间请自带党徽并佩戴。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孔娜、韩钦臣

孔  娜:010-61595408    手机:18910144682   

韩钦臣:010-61591725    手机:18611658143

前  台:010-61595421-8000

附件: 1.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报名回执表;

        2.课程安排;

        3.民政部培训中心乘车线路图。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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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2019年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