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座谈会的指示,大力支持贫困地区民政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贫困地区民政干部队伍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推进精准扶贫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民政部2018年培训计划》(民办函〔2018〕6号),民政部培训中心拟举办2018年全国民政局长脱贫攻坚系列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度贫困地区扶贫政策、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事业中定位、社会救助对接精准扶贫、社会力量介入“精准扶贫”、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等。
二、培训时间、对象及人数
期 数 | 培训时间 | 报名时间 | 人 数 | 地 域 |
第一期 | 9月3日(报道)-9月7日(返程) | 8月20日前 | 55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名、广西壮族自治区6名、贵州省5名、云南省4名、四川省6名、甘肃省5名、宁夏回族自治区4名、内蒙古自治区8名、陕西省8名、海南省4名 |
第二期 | 10月15日(报道)-10月19日(返程) | 9月26日前 | 60名 | 湖南省6名、湖北省6名、河北省6名、河南省6名、江西省6名、安徽省6名、福建省6名、辽宁省6名、吉林省6名、黑龙江省6名 |
三、培训地点、对象
培训对象:有扶贫攻坚任务的民政局局长或副局长
培训地点:民政部培训中心(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培训协调工作,于报道前两周将报名回执表扫描件发到指定邮箱:mzpx2018@126.com。报名回执表纸质版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报到当天提交至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学员在培训班结业前,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学员小结,阐述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建议与体会等。
(三)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授课费、师资交通费等)由民政部培训中心承担,不向学员收取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张晓磊 左广兵
电话:010-61591723
010-61595408
010-61595421-8000 (前台)
附件:
1.2018年全国民政局长脱贫攻坚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民政部培训中心乘车路线图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18年6月19日
附件1:2018年民政局长脱贫攻坚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盖章):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及职务 | 通讯地址、邮编 | 手机 |
注:网上报名成功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报到当天交至民政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