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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7

民培〔2022〕1号

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新时代新阶段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民发〔2021〕77号)的工作任务要求,民政部培训中心特面向民政系统干部职工举办“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工作各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建设对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营造民政相关领域依法治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含“宪法知识解读”“民法典精神解读及适用”“民政业务与民法典专项解读”“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四个模块。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培训学习周期为3个月,随时报名随时开班学习,也可根据实际需求定制个性化培训方案。

(二)培训对象

全国民政系统干部职工。

四、培训组织

(一)培训报名

各有关单位收到报名通知后,结合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mzpxycjy@bcsa.edu.cn。收到报名表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有专人与各参训单位联系并落实培训需求。

(二)登录学习

本次培训是依托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ycpx.bcsa.edu.cn/)和中国民政培训APP同步开展的线上网络培训,为参训学员提供专业高效的学习交流平台。

(三)培训环节

培训设置点播课程学习、在线交流研讨、研修心得撰写等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点播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实际情况完成不少于20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

2.在线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结合“法制建设在民政工作中的应用”“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等主题开展小组讨论,也可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线下讨论。

3.研修心得撰写: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成果。

(四)培训证书

按照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学员,可在线申请打印20学时的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00元/人(含师资、课程使用、流量、技术平台使用及维护、教学服务与管理等),费用由参训单位按下列账号统一支付。

户  名: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账  号:110061274018800045176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孜语、曲玲锋

电  话:010-80206805、010-61595419;

13810948742、18611285983

邮  箱:mzpxycjy@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附件:“全国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专题网络培训班报名表.docx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