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示范网络培训启动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6

3月26日上午,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示范网络培训在京启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宫蒲光同志出席开班式并作题为“以良法善治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开班报告。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党委委员、副院长(副主任)栗演兵同志主持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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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式现场

宫蒲光同志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修改的背景和意义着手,深刻剖析了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全面阐述了慈善法的修法历程,重点阐释了慈善法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并着重提出了贯彻落实新的慈善法中应继续深化研究的主要方向。

宫蒲光同志提出,慈善法新修改的主要内容与历史进步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协调监督机制,提升慈善治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充实完善促进措施,多措并举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规范慈善行为,进一步提高慈善行业公信力;四是增设应急慈善专章,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慈善活动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五是将个人网络求助纳入法律规制,拓展了依法治善的新领域。

宫蒲光同志强调,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传统慈善走向现代慈善、法治慈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促进慈善事业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新的慈善法中应继续深化研究以下五个问题:一是探索进一步加大慈善税收优惠政策;二是探索进一步强化精神鼓励与文化营造三是探索进一步强化个人网络求助管理四是探索推进社区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五是探索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立法工作。

学员纷纷表示,开班第一课立足顶层设计,动员全体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慈善法”,加深了对“新修改的慈善法”的理解,同时表示,下一步要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上下功夫,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确保慈善法宣传贯彻各项部署任务有力有效落实。

开班式依托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采取主分会场、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北京社会管理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作为主会场,部分师生代表现场听取了宫蒲光会长的开班报告,另外分设河北、内蒙古、黑龙江、陕西四个分会场,线上来自32个省(市)民政系统分管慈善事业领导干部、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共计3000余人聆听了专题报告。中华慈善总会副秘书长曾春光、党委办公室主任刘莹等一行五人到场参会,并组织内部人员线上学习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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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