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4年基层民政干部年度选学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2

民培〔20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民政厅(局),各市(州),县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民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举办以“党建引领 蓄势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2024年基层民政干部年度选学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围绕基层民政业务能力提升,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广大基层民政干部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掌握民政工作要点,明晰乡村振兴中的民政职责定位,了解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学习优秀工作经验,切实提升基层民政干部履职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党建引领 蓄势赋能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开展,培训内容围绕乡村振兴国家战略,聚焦民政主责主业,着眼民政干部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供点播和直播培训课程。点播课程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与综合实践”“民政业务履职综合素养”“先锋模范与经验传承”等多个课程模块;直播课程围绕“乡村振兴形势与政策”“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经验分享”“乡村著名行动经验分享”等主题开展。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个人学员即日起开放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2月20日,网络学习时长为3个月,随报随学。集体报名的单位具体开班时间和学习时长,由参训单位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协商确定。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民政部门基层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政工作负责人。

(三)培训环节

培训设置点播课程、直播课程、培训心得撰写、培训证书发放四个环节。参训学员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s://ycpx.bcsa.edu.cn/),或移动客户端(中国民政培训APP)进行在线学习。

1.点播课程:培训期间,平台提供不少于32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供学员随时学习。

2.直播课程:培训期间,将根据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邀请相关领域的领导、专家及经验丰富的一线实践工作者进行主题直播分享授课。计划为每两个月一场,共计4场。具体直播时间及详情请关注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首页“直播课堂”栏目、中国民政培训APP或“中国民政培训”微信公众号。

3.培训心得撰写:培训后期,请参训学员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以“乡村振兴中的民政担当”为主题自拟题目撰写一篇500字以上的培训心得体会。年底,培训中心还将组织开展优秀培训心得评选活动,被评选为优秀的培训心得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作为案例结集出版。

4.培训证书发放:按照培训要求完成整体学习任务的学员,可获得由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颁发的电子证书,请学员及时下载保存。

四、报名及收费事宜

(一)报名方式

1.个人报名:电脑端与手机端报名均可,学习记录共通。

电脑端(推荐):登陆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https://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在远程培训菜单中,根据培训主题自助缴费报名。

手机端:登录中国民政培训APP,首页点击“培训项目”,根据培训主题自助缴费报名。

2.集体报名:各参训单位,结合培训需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邮箱mzpxzx01@bcsa.edu.cn。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将及时与各参训单位联系并落实培训工作。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480元/人(含课程资源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学员个人缴费可线上自助开具电子发票。集体报名的单位公对公转账后,由工作人员开具电子发票。

另外,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可为各地提供定制化的集中研修、专题培训、专家指导、送培送教等培训服务,各项服务均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的培训形式,如有需求请与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老师 梁老师

电  话:010-80206805、18511909869

邮  箱:mzpxzx01@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附件:2024年基层民政干部年度选学网络培训报名表(集体)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