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08

民培〔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4年民政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助推养老服务事业与质量,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于3月份在重庆市举办“全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3月25日(下午报到)—3月30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重庆融汇半岛酒店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汇北路247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养老机构院长、副院长及相关管理人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等,共100人。

四、培训内容

1.最新养老政策解读:深入解读国家关于养老服务行业、产业的最新政策,理解国家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背景和战略意义;

2.现代养老服务理念和方法: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和方法,探讨如何在实践中应用这些理念和方法,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3.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实务:包括规划布局、服务项目设置、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策略:包括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流程优化、服务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探讨;

5.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能力培养:包括团队建设、沟通协调、决策分析、应对挑战等方面的领导力训练。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3月11日8:00—3月21日16:00

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搜索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点击“在线报名”→“地面培训”,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并支付培训费。

为方便培训信息的沟通传达,请参训学员及时加入培训班微信群(缴费后进入个人学习中心,选择相应培训项目,点击“立即学习”,入群二维码在右侧公告简报)。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销。

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由酒店现场收取,可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并可开具相应发票,培训费发票在培训班结束后自行线上开具培训费电子发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通知,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网站报名成功后进入学习中心-立即学习-公告简报-群二维码),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梁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5、18701756910、13810948742

重庆融汇半岛酒店  

联系电话(前台):023-62569999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