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矫形器装配工四级(中级工)职业水平提升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0

民培〔2023〕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帮助我国矫形器技术人才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现依据《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拟举办“矫形器装配工四级(中级工)职业水平提升培训班(第一期)”,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资质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是民政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国民政干部和民政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有着60余年教育培训历史,被誉为“民政干部和民政技能人才的摇篮”。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确定第一批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220 号)文件内容,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为辅助器具服务类全国残联系统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国家级规范化培训基地”。

二、培训内容与师资

(一)培训内容

理论课:矫形器基本知识、人体解剖、踝足部矫形器装配技术、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设备材料及安全生产、低温板材矫形器装配技术、成品脊柱矫形器装配技术。

实操课:足部矫形器测量取型项目、足部矫形器修型项目、足部矫形器试样项目、踝足矫形器测量取型项目、踝足矫形器修型项目、踝足矫形器成型加工项目、踝足矫形器试样项目、低温上肢矫形器制作项目、成品脊柱矫形器选配项目。

(二)拟邀请师资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专家、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专家、奥托博克(中国)工业有限公司专家。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3年6月10日—6月15日

(6月10日下午报到,6月15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大兴校区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院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培训,共40人。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4月11日8:00—6月2日16:00

(二)报名方式

使用浏览器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 点击“在线报名”,根据培训班名称与报名时间,统一在线报名。

五、培训费用与缴费方式

(一)培训费

24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实操耗材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缴费方式

通过在线报名系统缴费。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系统将自动进入缴费页面,请使用支付宝支付,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

(三)加入微信群

在报名系统中缴费成功后,通过公告简报中提供的二维码,扫码进群。

如遇入群问题,请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进行咨询。

矫形器二维码更换.jpg

六、其他事项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格培训班管理工作。

2.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非职业资格证书)。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纪老师

联系电话:010-80206804    17718421993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