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25

民培〔20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民政部培训计划>的通知》(民办发〔2021〕1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于6月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期社会工作政策解读、社工专业督导的关系建立与处理方法、社工服务项目的管理运作评估方法、社工服务模式的综合运用和实务技能提升、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农村社会工作等。

  拟邀请师资: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相关领导;湖南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相关负责人;社会工作领域专家教授;长沙市社会工作站现场教学等。

  二、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2021年6月20日(下午报到)—6月25日(上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长沙西雅三和大酒店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营盘东路19号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各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社会工作人员、社会工作协会、联合会、教育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共100人。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5月25日8:00—6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

  1.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网站(网址:http://ycpx.bcsa.edu.cn/)。根据报名时间,在线统一报名。

  2.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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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培训费和食宿费在学员报到时统一现场收取,可使用支付宝、银行卡、现金支付。报到后统一开具正式票据。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训学员自备消毒用品及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护要求,如报到日或报到日之前有发烧、感冒、咳嗽等情况请自行取消行程,并及时告知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为方便培训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组建微信群,多级联动,多方协同,共同保障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学员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培训纪律、完成培训内容。在培训结束后,民政部培训中心将为所有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请于2021年6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1),以便安排培训和开具发票。

  联 系 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吴老师

  联系电话:010-61591726 17778112009

  邮 箱:mzpx003@bcsa.edu.cn

  附件:

1.报名回执表.doc

2.乘车路线说明.docx

(8)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训班的通知.pdf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