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民政局长社区治理现代化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的精神,提升全国民政干部队伍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社会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根据《民政部2018年培训计划》(民办函〔2018〕6号)安排,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举办2018年全国民政局长社区治理现代化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学习贯彻“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工作理念,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实现社会治理科学化,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区能力,推进社区党建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力,深圳市和上海市等社区治理的创新模式分享,民政局长在社区治理工作中的领导力,新时代民政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优势、定位及作用,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法,新工具,新理念等。

  二、培训时间、对象及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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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民政部培训中心(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民政培训网(民政部培训中心)网址:http://pxzx.bcsa.edu.cn。按照通知时间,点击“在线报名”统一注册报名,本培训只接受网站报名,其他报名方式概不受理。网上报名成功后,再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报名回执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报到当天交至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学员在培训班结业前,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学员小结,阐述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建议与体会等。

  (三)培训费用(含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授课费、师资交通费等)由民政部培训中心承担,不向学员收取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孔娜

  电话:010-61595408(兼传真)

  010-61595421-8000 (前台)

  附件:民政部培训中心乘车路线图

  民政部培训中心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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