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养老机构运营与风险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落实《民政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的精神,落实2019年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优化养老机构运营模式,强化风险防范与控制,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标准化水平,根据《2019年民政部培训计划》文件精神,民政部培训中心计划举办全国养老机构运营与风险管理研修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与师资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事业和老年工作重要论述解读;养老机构运营模式与发展;养老机构资产运营与管理;养老机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养老机构日常服务风险与防控;照护服务中的康复风险管理;养老机构舆情管理与应对策略;老人入院评估与风险控制等。

  培训师资主要包括民政部养老司有关负责同志、民政部培训中心教授、新华社党校专家、知名养老福利机构运营与风险管理资深专家与业界权威人士等。

  二、培训安排

  (一) 培训时间

  2019年4月26日(周五)-4月30日(周二)。4月26日为报到日,4月30日为返程日。

  (二) 参训对象

  各省、市、县(区)级等民政系统养老福利机构、敬老院、社区养老中心、养老驿站等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三) 报名时间与方式

  1、参训人员须在4月23日之前,登陆中国民政培训网(民政部培训中心)网址:http://pxzx.bcsa.edu.cn。 按照通知时间,点击“在线报名”统一报名。

  2、电话报名,按照通知后面所附联系人的号码,进行电话报名。两种报名方式只选择一种,请勿重复报名.

  (四)招生人数

  本期培训班拟招收人数60人

  (五)培训费用及收缴

  培训费用及收缴:培训费1580元/人(含资料费、专家费、证书费、场地费等);食宿及往返交通费自理,培训费在学员报到时统一现场收取,可交现金,刷公务卡。

  (六)证书

  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提交培训小结,并经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由民政部培训中心制备的结业证书。

  (七)培训地点

  民政部培训中心(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燕灵路2号)。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孙老师

  电话:010-61591725 传真:010-61595408

  前台:010-61595421-8000

  附件:1.2018年全国养老机构运营与风险管理研修班(第一)报名回执表

  2.民政部培训中心乘车路线图

  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2019年4月12日

民政部培训中心2019年养老机构运营与风险管理研修班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