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培训中心关于举办西藏自治区民政干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民政部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0

民培〔2021〕10号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 号)精神,落实民政部 2021 年关于援疆、援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西藏民政干部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民政部培训中心特面向西藏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政干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班”,助力当地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的初建与初心等网络培训课程,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培养和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为西藏发展民政事业、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西藏各级民政系统党员、民政干部职工,共计1000人。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培训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8月20日。

  四、培训环节与要求

  (一)培训环节

  培训设置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等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百年党史 凝聚奋进力量”三大专题设置培训课程,参训学员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学30学时(45分钟/学时)的点播课程(详见附件1)。

  2.主题研讨:参训学员可结合“学习党史在新时代的重要意义”“如何在工作中践行党史精神”等主题开展线上小组讨论,也可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线下讨论。

  3.心得撰写: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工作实际,在线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心得体会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成果。

  (二)考核要求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培训关注学员学习过程,注重培训收获,完成培训考核要求,总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培训结业证书。

  五、相关事宜

  (一)组织实施

  1.本次培训由民政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方案的设计与具体实施工作。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确定培训工作的省级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培训以地市为单位组建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各项教学活动;西藏各地市民政部门需设置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由地市的联系人作为班级管理员具体负责参训学员的培训组织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牵头组建省内管理员培训工作群,协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督学促学工作。

  2.培训报名采用在线报名形式,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设置专门的网络报名系统,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本地参训学员于2021年6月1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地市民政部门培训管理人员及时审核报名信息,保证参训学员按时学习。各地民政部门于6月10日前以省为单位统一将《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mzpxycjy@bcsa.edu.cn,民政部培训中心将根据信息设置管理员账号并及时下发。

  (二)学习方式

  参训学员注册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ycpx.bcsa.edu.cn)进行报名申报,通过审核后,可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或中国民政培训APP进行学习。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面向学员收取费用,培训费用由民政部培训中心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孜语、曲玲锋

  电 话:010-80206804、010-61595419;13810948742、13683694974

  微 信 号:mzpxzx01

  邮 箱:mzpxycjy@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附件: 1.课程列表

           2.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