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2021〕10号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 号)精神,落实民政部 2021 年关于援疆、援藏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提升西藏民政干部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民政部培训中心特面向西藏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政干部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班”,助力当地民政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的初建与初心等网络培训课程,提升基层民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推动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形势下民政事业发展培养和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为西藏发展民政事业、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提供人才支持。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西藏各级民政系统党员、民政干部职工,共计1000人。
三、培训时间及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网络培训的形式,培训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8月20日。
四、培训环节与要求
(一)培训环节
培训设置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等三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围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百年党史 凝聚奋进力量”三大专题设置培训课程,参训学员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学30学时(45分钟/学时)的点播课程(详见附件1)。
2.主题研讨:参训学员可结合“学习党史在新时代的重要意义”“如何在工作中践行党史精神”等主题开展线上小组讨论,也可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线下讨论。
3.心得撰写:参训学员结合学习所得与工作实际,在线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心得体会作为本次培训的研修成果。
(二)考核要求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培训关注学员学习过程,注重培训收获,完成培训考核要求,总成绩在85分及以上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培训结业证书。
五、相关事宜
(一)组织实施
1.本次培训由民政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方案的设计与具体实施工作。西藏自治区民政厅确定培训工作的省级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培训以地市为单位组建班级,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各项教学活动;西藏各地市民政部门需设置负责人和联系人各1名,由地市的联系人作为班级管理员具体负责参训学员的培训组织管理。民政部培训中心将牵头组建省内管理员培训工作群,协作进行组织管理与督学促学工作。
2.培训报名采用在线报名形式,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设置专门的网络报名系统,由西藏自治区民政厅负责组织本地参训学员于2021年6月17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各地市民政部门培训管理人员及时审核报名信息,保证参训学员按时学习。各地民政部门于6月10日前以省为单位统一将《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见附件2)发送到邮箱mzpxycjy@bcsa.edu.cn,民政部培训中心将根据信息设置管理员账号并及时下发。
(二)学习方式
参训学员注册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http://ycpx.bcsa.edu.cn)进行报名申报,通过审核后,可登录中国民政人才网络学院或中国民政培训APP进行学习。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面向学员收取费用,培训费用由民政部培训中心承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孜语、曲玲锋
电 话:010-80206804、010-61595419;13810948742、13683694974
微 信 号:mzpxzx01
邮 箱:mzpxycjy@bcsa.edu.cn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东路1号
附件: 1.课程列表
2.培训管理人员回执表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