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培通告〔2021〕4号
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护理人员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推动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规划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院院长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社会工作者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民政部培训中心拟启动《养老院院长培训手册》及《养老护理员远程培训配套教材》编写工作。为统筹教材编写工作,提升养老服务领域培训教材建设水平。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征集养老服务培训系列教材编写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日止。
二、申请条件
申请教材编委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三者具备其一)
1.高等院校从事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教学、研究、培训等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民政系统从事养老服务与管理工作,且对养老服务与管理工作有一定研究的工作人员。
3.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院长、副院长、护理部负责人、培训部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等工作人员,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技能水平。
(二)其他要求
1.有养老服务与管理教材开发、编写及审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有丰富培训工作经验且从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者优先考虑;
3.有一定时间保证,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
4.有较强责任意识,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述能力。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员按要求填写《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教材编写人员申请表》,经本单位同意后,将申请表(盖单位公章)扫描和电子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mzpxycjy@bcsa.edu.cn。
四、选用办法
我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5月1日前向申报单位电话反馈是否列入教材编写人员序列。
五、其他事宜
我中心将根据工作量成效,对参与教材编写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劳务补助和颁发参与教材编写的荣誉证书。
联系人:王孜语、李想
联系电话(传真):010-61595419 / 18131659894
关于征集《养老护理员远程培训配套教材》(初、中级)及《养老院院长培训手册》教材编委人员的通告(〔2021〕4号).pdf
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
2021年3月31日